特种劳保用品的管理办法
# 漳州特种劳保用品管理办法
## 一、目的
为加强公司特种劳保用品的管理,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## 二、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特种劳保用品使用的部门和员工。
## 三、特种劳保用品的采购
1. 采购部门应选择具备生产资质、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,确保所采购的特种劳保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。
2. 采购时需索取产品的合格证明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,并建立采购档案。
## 四、发放与使用
1. 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实际需求,由专人负责发放相应的特种劳保用品。
2. 员工领取特种劳保用品时,需进行登记,签字确认。
3. 员工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特种劳保用品,不得擅自更改、损坏或转借他人。
## 五、定期检查与维护
1.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劳保用品进行检查,确保其性能完好。
2. 对于发现的问题或损坏的特种劳保用品,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。
3. 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特种劳保用品存在异常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报告相关部门。
## 六、报废处理
1. 特种劳保用品达到使用期限或因损坏无法修复时,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。
2. 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,进行报废处理,并做好记录。
## 七、培训与教育
1. 人力资源部门将特种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纳入新员工培训内容。
2.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特种劳保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,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。
## 八、监督与考核
1.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特种劳保用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2. 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